关于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工作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,扎实推进依法治校、依章办学,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,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,根据工作部署,现就开展规章制度“废改立释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具体内容
(一)清理范围
对本单位(部门)负责起草的、现正在实施和已停止使用但暂未发文废止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,范围涵盖学校更名为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(2001年4月)以来,以学校党委和学校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(截至2021年12月31日)。
(二)工作内容
1.“废”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,旧版本要作废,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,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。
2.“改”是指现行制度目前整体上适用,但随着新形势、新要求,局部需作修改完善。
3.“立”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,需重新制定,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要求,需要填补制度空白。
4.“释”是指现行制度在表述上存在模糊性、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,需要进行解释。原则上对此类文件表述不清的地方应进行修订。
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
第一阶段:梳理阶段(4月4日—4月30日):结合我校培养目标及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,对正在贯彻执行的尤其是年限过长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查、整理,填写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补充完善2001年4月-2016年12月相关制度,提交学校办公室汇总。
第二阶段:完善阶段(5月1日—10月30日):各单位(部门)根据规章制度的梳理内容,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,着手开展制度的“废改立释”工作。巡视整改工作中关于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的任务,按巡视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要求落实。开展规章制度“废改立释”工作时,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,并开展调研论证,尤其是关系师生利益的一些重要规章制度。学校党委、行政对修订和新订的规章制度审议发布后,还要做好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。
第三阶段:汇编阶段(12月31日前):12月31日前学校办公室将对经过梳理、修订和完善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汇编成册,以便于开展制度学习及贯彻实施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此次规章制度清理,工作量大,覆盖面广,政策性强,要指定专人负责,保证工作有效开展。
(二)主动落实,确保质量。凡属各单位(部门)代表学校党委或行政起草的规章制度,须主动查实并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,要坚持原则,保证质量。
(三)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。各单位(部门)在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,加强沟通,对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规章制度,要相互协商解决。
附件: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废改立统计表
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
2022年4月4日